在中国大陆,学生会一词一般代指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简称全国学联)在各院校的团体会员机构。《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第四章中对“学生会”以及“学生会会员”的描述为“学生会、研究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凡在校的中国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为学生会、研究生会会员”。各大中专院校、高中学生会在本校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学生会一般指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简称全国学联)在各院校的分支机构。它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发挥作为党和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注明:第一、它是每个大中学校不可缺少的部门,它是提倡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学习的学生组织,为学校学生和老师提供无偿服务的部门。学生会的任务是在学校共产党组织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团结全体同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同学努力做到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德、智、体、美 、劳全面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科学文化知识的 、身体健康的劳动者。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中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第二、1919 年五四运动时期,中国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成立了进步的学生团体,称学生自治会,对学生运动起了积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改名学生会。凡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当然成员。学生会的干部经全体学生民主协商,选举产生;第三、高等、中等学校中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其任务在于,在学校共产党组织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团结全体同学,使他们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